根据《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指令》(AIFMD),要在欧盟地区设立或宣传基金必须委任一名另类投资基金管理人(AIFM),或管理公司“ManCo”,以为其提供全面的投资组合与风险管理服务。
我们获得授权通过“以客户为中心”(client-centric)的架构为基金提供外部AIFM服务。这包括必要的投资组合和风险管理,我们的专家也会为每一个另类投资基金(AIF)建立风险概况报告,确保您满足所有的监管要求。
我们也支持您的基金发行和营销活动,并提供Annex IV报告与其他配套服务,最大限度地提高您在接触欧洲投资者方面的能力。